把那套厚厚长长大大的袍子收到小包袱里,告诉了林伯自己要去压马路的消息后,九歌决定单独行动,开始观光。
看过古装片的人都知道,古代观光的一大特色就是,玉佩钱包发钗等等贵重物品是一定会被偷的。而九歌小气的个性决定了她必然会采取的措施――御敌(偷)于千里之外,身上没有一件贵重物品,小包袱也藏到了被窝的深处。铁牌更是贴身存放,当然,九歌为这个打了半天哆嗦。不过安全第一,这个可是师傅交待的重要任务,马虎不得。另一大特色,就是艳遇,说得好听一点,就是与帅哥的邂逅,不管是有钱有权或是才换横溢,总会遇到一位异性以满足剧情的需要,怕麻烦的人往往釜底抽薪,所以,九歌穿上了自己随身携带的工作服,这样,任谁看,都是饭店的小伙计,广大劳动人民的艳遇成都市最低的,九歌照了照镜子,一张肉嘟嘟的小脸本来就清秀有余,艳丽不足,这样中性打扮的话,就连性别特征都没了,效果不错。
上了街才发现,街道并不宽,不过马车也不多,可能今天正好是庙会,熙熙攘攘的,很热闹。不过走着走着,小九歌的心里忽然堵得慌。
九歌听说过一个关于孤独者的桥段,被父母抛弃的富家公子在家乡的街道上听到一个吉普赛女子的琴声,感到非常熟悉,当他追究原因的时候,豁然发现,那是走在人群中的孤独者的曲子,之所以熟悉,是因为听者和演奏者都感到不属于此时此地。现在,走在古城很奇怪的感觉就是这样,似曾相识,但又非常陌生,记忆中上次有这种感觉的地方,是离家求学的异国。那么,这么熟悉的迷茫,是不是因为,在异国孤单无望的愁苦,现在又体会到了呢?
奇怪的是,虽然没有归属感,虽然陌生,却并不是遥不可及,集市上的叫卖声或清甜或沙哑,空气中传出阵阵煮汤饼(面条的前身)的香气,尽管味道粗燥,但却让九歌产生了点儿亲切的感觉。可能是血浓于水,跟独在异乡的感觉不同,感觉只像是回到了童年,又经历了一遍学走路,学说话,拿筷子和写大字。虽然遥远,但,并不陌生。
何况,虽然孤独,可并不是举目无亲。
可是,这么迷茫的旅途,这么绝望的追寻,看不到真正需要的东西,看不到自己存在的理由,没有必须要做的事情,没有非常想见的人,那种感觉,真的很孤单。离香说自己看起来很好说话,但其实最是冷心冷型,嗯,说得真好。
不过老天爷好像看不得九歌发愣,只见药材店前面有一个大大的人群,看起来,里面有大大的热闹可瞧,九歌很想模仿大话西游里的朱茵一把:“卖艺(走街的)?卖身(葬父的)?”
不过,看到一位破席和一个干干净净的白衣小男孩,九歌还是吓了一跳,这个,都不像啊!不妨听听别人的说法,唉,可怜见的,好好一大家子,偏偏一天就都病死了,剩下这么一个天煞孤星的独子,遇谁妨谁,可怜那么漂亮的小崽子,就算白贴钱,谁敢放家养啊?九歌一贯的好奇心又上来了,不由得挤进去看个清楚,顺便,也打听个详细。草席上的小男生生的清清秀秀,皮肤白皙,细眉大眼,薄薄的唇,小小的软软的手,尽了力握成拳撑在地上,看得出长时间跪坐在地上,连身子已经不能强撑着直立了。但是看看表情,似乎丝毫没有觉得痛苦难耐的神情,似乎撑着跪在地上不到下,只是一种潜意识的习惯,而不是需要努力去做的事情,等到看到眼睛,九歌忽然觉得,自己看到了传说中的黑耀石,但是眼睛死寂,没有丝毫的神采,就像一片荒漠,除了让人联想到死亡之外,就是一无所有的茫然。那种好像被上天所弃、普天上下无立锥之地的神情,摇摇头,奇怪,似曾相识。
想来想去,这么离奇身世的小家伙,就算被人收养了,少不得一世心伤,被人唾弃。倒不如带着他远走天涯,好过让他在这里受气。想到这里,九歌走进草席旁边,向周围的人作一大礼:“诸位,我叫九歌,前往京城营生,我孤身一人,从小无父无母,这个小孩子跟我身世相当,甚得我缘,我要到一个大户人家当厨子,吃喝是绝对少不了他的,我无家无业,没有拖累,孩子跟着我断吃不了亏,好过让他留在这里妨害别人家。”
一群人听着点头,九歌就讲讲得把小男孩抱起来,冲他点点头,笑一笑,小男孩儿不理她,只是看着草席和自己的包裹,九歌说:“我还有几个朋友可以帮忙,先把你抱回去吃东西休息了,你爹妈我们马上把他们下葬,入土为安。”
可惜的是小男孩一点反应都没有。一直到九歌离香和小李把香烛馒头白道坟头上的时候,小男孩儿还是死灰一般神情,黑洞一样的眼睛。
九歌觉得眼睛酸酸的,把小孩子抱紧了,用10个铜板托了药材店拉货的伙计,运了草席回客店。请大帅哥准备了两口薄皮棺材,把这对年轻的夫妇盛殓了,放在后厅。小男生一如既往地沉默发愣,九歌喜欢用美食诱惑馋嘴的人,但对于没有求生意志的人,美食是没什么作用的,只好请教大帅哥如何作了。
正在九歌慢慢呼呼把热粥端上来的时候,离香和小李正好从门里进来,虽然离香一如既往地看见好吃的一阵欢呼,但是,看到一向崇尚填饱肚子最好的九歌竟然熬了一大碗补身粥,疑惑地看了一眼满脸担心的九歌,眉毛一挑:“掌柜的得病了?还是你昨天见的大厨身子不好?你今天没出去是为了见他吧?是个什么样的人?”
九歌看到兴致勃勃的离香,嗯,青梅竹马的玩伴果然厉害,自己想什么做什么都能猜个八九不离十,看来,之前明知蹊跷不问缘由也是因为没必要吧?不过,该做的事情还是要做:“离香,这个,我在即使上捡了个孩子,性子很不好,这是给他吃的。他父母都死了,要是店主人喜欢,就交给掌柜的,要不,就让他跟着咱们走好不?”
离香跟九歌最大的不同在于理智,她眉眼一转,英姿飒飒的脸上现在能看到的只是沉稳和算计:“先让我看看他。”
“你恐怕不喜欢他,他受的打击很大,不说话,看着有点儿怪。”
“我们不能带一个没有斗志的人啊,他总不能这样一辈子吧,让我看看他,能不能恢复过来。不能的话,随便托付个人,给吃给穿也就够了。跟着我们,只能苦了他。”
“正好要给他喂粥,跟我来吧。”
走到了九歌住的小屋门口,离香搔搔头,好像想起了什么:“又被你转移视线了,我刚才想见的人是大厨师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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