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时候,一直在发愁怎么回夏府,以我七年前所剩的盘缠,买一匹马之后,就只能沿途乞讨着回去了。若不买,徒靠走路的话,等回到夏府,要到明年了,所剩的盘缠也不足以维持到那时候,一样的要落个讨饭的结果。
愁肠百结的吃完饭,我还是决定买一匹马。
与御风一前一后走出客栈时,客栈的伙计已经牵了两匹马等在门口了。见我们走来,对御风说:“爷,您要的干粮和水,都给您放马鞍上了。”
“嗯。”御风点头,在怀里一抓,掏出几个铜板打赏伙计。
真够大方的!想当年,我把自己卖了时,才卖了不过区区三十个铜板而已!
御风接过伙计手中黑马的缰绳,伙计就将白马的缰绳递给我,我犹豫着接还是不接。
御风已翻身上马,“对那匹马不满意?”
“满意,很满意!”我捋了捋白马的鬃毛,跃身上马。既然他愿意送我,我就当他回报我这几年对他的照顾吧。
一同出镇,到岔路口时,我拉马停下,御风也停了下来。
“怎么了?”
我望望前路,说:“我回夏府。你去哪儿?”在外面困了那么久,解困了之后,他必定先回家吧。
“夏府。”
“什么?!别开玩笑了,我是认真的。”
“我像开玩笑的样子吗?”
我看了看,不像。“你去夏府有事?”
他点头。
“何事?”
“给你赎身。”
太突然,太意外,我只说出了一个字:“啊?!”
御风手起鞭落,黑马疾驰前去,我愣了片刻后,勾了勾嘴角,追了过去——御风还算有良心,没过河拆桥。
追上他之后,我冲他喊道:“或许我们可以找到共同的目标。”
“说。”
“我们有共同的仇人。”不用详说,御风知道我说的是谁。
“嗯。”
我转头观察他,“那,你去夏府,是为了替我赎身呢,还是以赎身为名,寻机见见冯剑涛?”
“冯剑涛是知情人,我的确想见他。”
“我道你那么好心呢,原来另有目的。”
“一箭双雕,有何不可?”
他想知道的也是我关心的,当然没有什么不可,我不反对有人跟我劲儿往一处使,只是我从他的脸上看不到情绪。
我掏出那本学了七年的书,书的每一页上,都有我历历在目的记忆。重重地握了握后,递给他,“这个,还给你。”
他眼角的余光看到,伸手接了,塞入怀中。
孤男寡女的结伴而行,还带着一条狼崽子,招眼得很,特别是御风,又长了一张引人注目的脸,因此我们所到之处,路人无不驻足凝望,不少貌美如花的豆蔻少女看向御风时,如水翦瞳倾泻而出的爱慕之情,连我这个旁观者都觉得比头顶的太阳更能让人流汗。
黑马上的御风与怀中的黑曼一样,对外界漠不关心,从无人谷里出来后,御风明显的沉默了很多,似乎越往苏州前进一步,他的心事就愈加重一分。
随着他心事的加重,江湖上的传言也愈演愈烈。见他面有倦色,我问道:“御风,到下一处歇脚处时,我们换乘马车吧?”
“为什么?”
“乘马车没那么多是非,我们现在这样太招眼了。”
“嗯。”
不确定他有否考虑换乘之事,我进一步说:“要是你中途被哪家的千金小姐相中留下了,我找谁为我赎身呐?”
“是吗?你是想躲开那些流言吧?”
“能躲的开干吗不躲,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一对妖男妖女带着一头吃人的饿狼,在江湖上神出鬼没,已经有多少多少人惨死在这两人一狼魔爪之下了,……
这传言横听竖听都没一个字是好话,我才不想当什么妖女,一个乳牙都没长齐的狼崽子都被传成了吃人的饿狼,要是再这么招摇下去,我们俩在别人嘴里也青面獠牙起来了。
“不打草,怎么惊蛇。”御风瞄了眼渐沉渐西的斜阳,说:“再不投宿,就得露宿荒野了。”
前面就有个小镇。
御风想打草惊蛇?他确定我们现在的能力,足以应付那条蛇了吗?蛇啥时候出来,我好像……还没准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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