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_乱了流年伤了婚_废文网|御书屋

第10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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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确实很能败家,每回外出,他都会给我带礼物。虽然,这些礼物最后都被我束之高阁,但他有这份心,我确实也觉得很受用。终归,我还是有一颗小女人的心。

这晚我正睡得正香做着美梦时,突然一双手拼命的把我给摇醒了,我睁开惺松的眼睛,有些不知云里雾里。并不明亮的台灯下,我晕了好几秒后才看清楚林向阳撑着身体盯着我瞧。

“你要是敢说你抓了一把好牌,摇醒我给我看看,你信不信我会掐死你?”我带着浓浓的睡意,低声说。

他却不说话,只是伸出手把我揽入怀中,我被他抱得气都要喘不过来了。

“向阳,你怎么了?”我腾出手拍了拍他的后背,柔声问他。

“我梦见我死了,太真实了,现在还感觉脖子上凉凉的。”他哑着声音,“宋溪,太可怕了,我都看见我的魂魄慢慢的抽离了身体。我一直喊你,你都听不见。”

这家伙,我有些想笑。平日里,他在外面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但私下里,尤其在我面前他就跟个大尾巴儿狼一样,特别正经。我偶尔跟他矫情一下,他都会特别不耐烦的说,说人话,特讨厌女人矫揉造作。

今天,他破天荒的跟我矫情起来了。

“好了,没事了,赶紧躺下吧。”我挣出他的怀抱,伸手摸了摸他的脸,然后在他眼睛上亲了一下。

“宋溪,我醒了就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如果我死了,你怎么办?除了这套没还完贷款的房子和那辆破车,银行卡上的存款不到两万块,我什么都不能给你留下,你一个人要怎么办?”他又抱住我,头抵在我肩上,我感觉到了一阵泪意。

一时间我有些骇然了,这个看起来吊儿郎当的家伙,今天似乎动真情了。

“向阳,我们会活到八十岁,我还没给你生儿子呢。”我轻轻的拍着他的后背安慰他。

“宋溪,明天我就去买份保险,你是唯一受益人。”他说完后抱着我躺下,“死亡太可怕了。”他又喃喃了几句。

我窝在他怀里,紧紧的握着他的手,不到半个小时,他的呼吸又均匀起来,我摇了摇他,他又睡着了。

我却睡不着了,睁着眼睛看着黑暗。我想起年少时的我们,我十三岁时考入县重点初中,他和林晃都是我同班同学。那时的他矮不隆冬的,在学校里,我和他都属于大多数老师能叫得出名字的学生。我因为成绩好,他因为成绩太差而且还混。

班主任那时经常在班上不点名的批评他,说有些同学,烧了父母的血汗钱买进重点初中却不好好学习,对得起父母吗?每当这个时候,同学们都会将视线投向他,他总是满不在乎的一脸笑容。

初中毕业后,我和林晃考入f城的高中,林向阳去了县三中。后来,林晃告诉我,林向阳就念了个高二,连毕业证都不肯拿就跑去了广州,把他父母气得够呛。

我大学毕业后回了f城工作,本来和我林向阳没有任何交集的。但有一回我接到了林晃的电话,林晃组织了初中同学聚会,央求我无论如何要给他面子出席聚会。

我没好意思拒绝他,只好请了一天假回了小城。在那次聚会上,我又一次见到了林向阳。一别多年不见,他已经完成了男大十八变的过程,彼时的他已经长成了一米八的大个子,皮肤白皙,五官俊逸,穿一件格子衬衫,牛仔裤,天蓝色的板鞋,笑起来,两颊若隐若现的酒窝。

那次同学聚会,他是最活跃的,口若悬河的讲述他在广州的这些年。他组织同学们一起玩游戏,女同学都围着他转。

这次同学聚会后,林晃私下里又约了我和林向阳另外小聚。小聚过后,林向阳开始追我,我对于他的追求一开始是无动于衷的,就觉得一个花花公子大约是想换换口味了。

我那会还很年轻,虽然长得平凡普通,但我很明白他是一个万花丛中过的男人。我不能接受在将来的日子里我的男朋友流连花丛,而我永远是一个等候的角色。

我原先以为,三五个月后,他就会撤离而去。这个典型双子座的男人却表现出了令人感到惊奇的执着,他这一追,足足就是一年半的时间。

玉面小七郎说:

下一更,两点半

卷三:宋溪篇5。婆婆来了

发布时间:14分钟前字数:2236

林向阳追我那一年半的时间里,如果说我没有一星半点地动摇那显然是骗人的。我一直没有答应他,是因为每次我想答应时,他就总能整一点问题出来。比如说打电话时他在酒吧喝酒,或者他来看我时,电话不断,他讲话暧昧不清。这样断断续续,反反复复的,我怎么敢答应他。

后来有一段时间,我有个同事对我特别上心。我衡量再三,决定接受我同事并和林向阳彻底划清界线。

结果他一听这话立马打包从广州回了f城,他背着行李风尘仆仆出现在我出租屋门口时。我当时有点愣了,他说:“宋溪,我带着所有的家当包括自己滚来了,你得收留我。”

我和他就这样在一起了,我问过他到底爱我什么?他晃头晃脑的说:“我林向阳要娶的老婆就是你宋溪这样的女人。”

再问,他就说:“我整个人都交给你了,还问那么多做什么?”

他打死不说我爱你三个字,从追我到恋爱到结婚一直到今天,他一直没说过我爱你这三个字。

在待我这个问题上,婚后的林向阳和婚前并没有什么差别。在f城努力了几年,我们按揭买了套房子,还买了辆二手车,说起来我们也算有房有车一族了。

我辞了原来的工作回了家专职为出版社写稿子,他在一家私企里上班,又和几个朋友合伙弄了个灯具店。

婚后的他仍然没有能改掉多年的生活习惯,喜欢夜生活,喜欢交朋友,受不了孤独寂寞。偏偏我是一个十分安静的人,刚开始在一起时,特别烦他的作息。只要他在家,他总能各种折腾,逼着我陪他玩游戏,看斯诺克决赛,逼着我陪他看电影,没到凌晨两点,他是绝不可能睡觉,日不上三竿他是绝不起床。

几年过去,我总算慢慢的习惯了。有时候觉得他特别讨厌,有时候又觉得他算不错了。

有一回他喝醉了回家,我一开门,他整个人就躺到了地板上,我那次气得当场接了半盆冷水直接浇到了他头上。

半晌后,他悠悠醒转过来,摇摇晃晃的起了身,又一屁股坐到了地上。见我拎着盆怒视着他,他靠着大门仰头看我,他说:“宋溪,你不知道,我每次在外面喝多了,只要想到我有一个家,家里有你。我就想哪怕用爬的,我也要回家睡觉。”

很多深情的话,他都只在喝醉了才说,醒过来后再问他时他就装失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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