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最重要的是什么呢?袁夏默默地想。他看着宋辰冬和艾默那样默契的聊天,自己却插不上什么话,心中不免郁卒。艾默属于那个两万分之一,而我呢?是偏差是意外,是命中没有的偏要强求。
袁夏不禁想到网上那句流传已久的毒鸡汤:“你我本无缘分,全靠我死撑。”
其实他仔细想想,也并不觉得自己是在死撑。他喜欢宋辰冬,自然喜欢照顾他,喜欢让他开心,想要在他寂寞时陪着他,想要在他高兴时给予他成倍的快乐。
可宋辰冬呢?宋辰冬喜欢他吗?宋辰冬的脆弱和温柔,是因为喜欢他,才掀开一角让他看见,还是因为到了需要结婚的时候,误把他当做了那两万分之一?
而最糟糕的是,宋辰冬并没说过喜欢他。
吃过饭后,时间也差不多了,他们就打算去听席琳迪翁的演唱会。
“不好意思,我有点不舒服,一会儿就不去了。”袁夏抱歉地说,眼神也是躲躲闪闪的。
宋辰冬扶着他的腰,低头道:“实在难受我们就去找医院,你这顿饭都没怎么吃。”
宋妈妈关心道:“怎么了圆圆?那快回去休息,让辰冬陪你。”
袁夏怎么好意思?他也不是生理上的难受,只是心里发堵。他急忙摆手道:“不用不用,你们去听演唱会吧,真的没事儿,我回房间呆一会儿就好了。”
“我陪你,”宋辰冬把票拿出来,问何绪和艾默,“有两张票,你们晚上有没有安排?可以麻烦你们陪我爸妈去看吗?”
何绪接过了票,欲言又止地看着袁夏。袁夏又说了两遍不用,宋辰冬却根本不理会,拉着他的手带他回屋了。
回到了房间,宋辰冬给餐饮部打电话,让他们做碗粥送过来,接线的**着一口不知道属于哪个国家口音的英语,交流了半天,才总算弄好了。
没过太久,就有服务人员推着餐车,送了一碗粥过来。餐车上盖着那种巨大的铁盖,一掀开,就是一碗热气腾腾的南瓜小米粥。
宋辰冬给了来人不少小费,关上门,端着粥走到了床边,他的动作小心翼翼的,越是这样,袁夏越觉得内疚。
“有点烫,慢慢喝。”宋辰冬嘱咐袁夏。
袁夏没说什么,把这碗粥喝了。南瓜软糯清甜,小米粥的口感细腻粘稠,料想是厨房里早就备好的,兴许酒店的中餐也做得不错。
他的胃并没有不舒服,只是没有胃口。他慢吞吞地喝着粥,看着宋辰冬关切的眼神,巨大的落地窗外是纸醉金迷和灯红酒绿,而一切繁华的喧嚣都在远去,屋子里静静的,勺子磕到碗沿的声音是那样清晰。
第14章突变
“你是不是喜欢上我了?”袁夏很想直截了当地把这话说出来,此刻却没有了最初那样的勇气。
宋辰冬的眼神是深邃而温柔的,可他一直是这样。这样的眼神他在电影里见过无数次,也就不能说明什么问题。
袁夏总觉得,宋辰冬多少对他有些喜欢的感觉,不管是因为自己的出现,刚好卡在了他想找个人定下来的时间节点,还是因为他这一个多月的陪伴,或者单纯是因为自己知晓了他的秘密,从此两个人有了些不同于他人的羁绊。总之,多少应该是有一些。
宋辰冬对他说:“不会让你等太久。”
可那又是多久呢?
今天看到宋辰冬和艾默很聊得来,袁夏忽然有将一切都坦白的欲望,这是因为他而开始的一个小小失误,也许就像何绪说的,这无伤大雅,可终究还是一个谎言。
如果宋辰冬知道了,他又会怎么想?他还会告诉自己,不会让你等太久吗?还是收回这本就还未蓬勃生发的好感,再放到另一个人身上?
纷杂凌乱的思绪占领了袁夏的小脑袋,他有些伤感地笑了笑。
“圆圆,难受就要告诉我,听到没有?”宋辰冬蹙着眉,掀开他的额发,用手臂碰了下他的额头。
“我们出去走走吧。”袁夏把空碗放到床头柜上,向宋辰冬提议道。
宋辰冬沉默地想了想,说:“好,但是你要多穿件外套。”
十一月的拉斯维加斯,夜晚是冷的。
整个城市都金闪闪的,覆盖掉月与星光。复刻版的埃菲尔铁塔和自由女神像、笼罩在金色灯光下的金字塔和狮身人面像、横跨整个广场的音乐喷泉、穿着珠光亮片内衣的兔女郎,奢靡的气氛在不断延伸。
这是一座建立在沙漠中央的璀璨不夜城,人们从四面八方而来,在此纵情声色,交杯换盏,谈论着最极致放浪的快乐。
不远处的摩天轮仿若一只巨大的城市之眼,见证着拉斯维加斯的喧嚣热闹。
宋辰冬自然而然地牵着袁夏的手,和他在街上漫步。他没有再带着棒球帽,夜色将他的面容藏匿起来,只有走在旁边的袁夏能看得清楚。
“要去哪里转转?”宋辰冬捏了捏他的手,“今天走了这么多路,还不嫌累?”
袁夏低着头,嘟囔道:“不累,我想和你单独呆着……”
宋辰冬微微翘起嘴角,正巧走到摩天轮下,他看了眼旁边来来去去的情侣,转过头对袁夏说:“想不想去坐摩天轮?”
袁夏笑了笑,说:“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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