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我久违地再次碰到羚角号的方向盘,那些个遥远的回忆如走马灯迅速在脑海里闪过,回忆太长,闪灯却很短。
我吸了口气,冷静地握着方向盘,听见卡米尔使用无定之躯时,船体碎裂发出的低沉鸣叫。
我恍然发现,很久以前碎裂的心脏竟慢慢被修补了起来,在我不知道的时间不知道的地点,它突然就活蹦乱跳了起来。
☆、真相第十
竞速赛最为出人意料的是,金小队最后反超众人,逆袭般成为第一。我简直要为他们的机智鼓掌欢呼,聪明人总是这么……
我斟酌着,最后用与众不同来形容。但一想到他们用的那个加速方法,我就忍不住按着肚子笑。
至于雷狮此时的心情,不太好说。他原本就对那个叫金的有意见,现在似乎更有意见了,兴许是对弱者的藐视。也正是碍着这点,我连笑都不能光明正大地笑,那会显得我胳膊肘往外拐。
第二轮比赛即将开始,第一名率先进入场地。我趴在羚角号的玻璃上四处打量剩下的四十几名参赛者,扫了一圈后发现那个戴面具的家伙就在对面。
对于他盯着羚角号看的行为我没感到任何意外,只是他的眼神让我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我看不清楚,后背却因他的眼神而发凉。
有时候人类的情感很容易实体化,即便没能亲眼所见,那种实体却能轻而易举侵入心肺,情感越深刻,实体化便更容易。我现在大概就是这种感觉了。
但看着看着我就不由想了些别的。那家伙之前还藏头藏尾不敢出现在我们眼前,而现在,他不仅出现了,而且还是面对面地与我对视,甚至毫不遮掩对于我,或者说对于雷狮海盗团的敌意。那么,他现在是有恃无恐还是孤注一掷?
我陷入沉思。
若是前者倒是有待深思,但若是后者,那可有点棘手。这世上最可怕的不是明枪,也不是冷箭,而是亡命之徒的绝地反击。
但再仔细想想,我自己也算是亡命之徒,亡命之徒面对亡命之徒,又有何可忧虑的呢?大不了就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实在不行,不是还可以选择以命搏命么?
我叹了口气。从以前到现在,乃至未来,所有的一切都是一成不变。过去我曾努力过,努力在师父面前让自己活得像个自由的人类,可是并不成功。现在我也努力过,可有的事早已是定局,模模糊糊的自我欺人被人狠心地一层层揭开,任凭我如何假装不知道也没用。
“弗娅。”卡米尔喊我,我转头看他,他说:“可以走了。”
我应了一声:“哦。”然后被从后面走来的雷狮勾着肩膀推了一把。
“你又在想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他察觉了。
我向前走了一步,停住,抬头看他:“三殿下,你后悔参加凹凸大赛么?”
“你是傻了么?”他露出看白痴的眼神。
我继续向前走,自言自语:“其实我不知道我是后悔还是不后悔。如果师父知道我来了凹凸星球一定会很生气,气到以后都不要再见我,但是如果不来的话,我可能这辈子都没有机会再见她。所以,惹师父不高兴还是一辈子见不到她,我到底更害怕哪一个?”
“这还用问?”他打断。
我不明所以。他抱起胳膊,居高临下俯视我,嗓音不咸不淡,我却从中听出了鄙夷的意味:“你不是早就做出选择了么?”
我愣住。
“否则你现在怎么会站在这里?”他扯起嘴角,“既然已经做出了选择,那就将它贯彻到底。后悔?那是什么东西?”
我怔怔的。他这话的意思是,让我继续按照原来的路向前走?
我抿了抿嘴唇:“可如果那是错误的,我要如何往前走?”
他停住脚步,抬手捋起我额前的刘海,这让我能将他的面孔更清晰地映入眼底,平静且锋芒毕露的一张脸。额上异样的触感叫我忍不住眨了几下眼睛,然后看见他用另一只手摸着脖颈左右活动了几下。
他神色不变:“那就跟着我走。”
走出舱门时,白花花的光线铺天盖洒下,我抬头去看他,最先映入眼底的是他微微抬起的下巴。他侧过头,光线便滑过他的半边脸,从紫色瞳孔将将好滑到鼻尖,光芒大盛。
我不由眯起眼。
“三殿下。”
他低下头,鼻尖的光芒淡去,只剩瞳孔里残余的缓缓流动的浅光。
我攥住他的卫衣下摆,用力之后再用力,甚至能感觉到骨节传来的抗议,但谁管它。
“您特别好看。”我特诚恳地说,“特别特别好看。”
他挑了挑左边的眉头。
我松开手,若无其事地将微微颤抖的手背到身后,眼睛紧紧盯着他,像是要将他看到最后一刻:“除此之外,在下还有两个字想说。”
他那天生被创世神赏赐的上等容貌产生了微妙的变化。
我露出一个过去面对他时最常用的笑容,不同于不久前再遇他时的那次,那次我是死活也没办法做出这样的微笑,不管如何勉强自己逼迫自己,始终差了那么一点。
然而现在,我很轻易就露出了那个微笑,用卡米尔的话来说,就是一种带着五分乖巧五分贪婪的微笑。
“三殿下,在下想说,好的。”
——那就跟着我走。
——好的,三殿下。
作者有话要说:跟、跟我走?
☆、真相第十一
第二轮比赛即将开始,看完冗长的比赛规则后我便一直在思考应该选择哪个数字牌。到了这个地步我不得不反思自己天生的选择困难症。从豆腐脑放盐还是放糖想到今晚吃面还是吃米饭,从闹钟铃声选择轻缓纯音乐还是摇滚鼓点想到等会是先洗衣服还是先去买饭。
雷狮说,放盐。于是我选择了咸豆腐脑。雷狮说,吃肉。于是我选择了大鱼大肉。雷狮说,敢睡过头本大爷就把你扔下去喂宇宙怪物。于是我自觉养成了生物钟。雷狮说……他什么都没说。
在洗衣服和买饭这两个方面,他从没有说我应该先做哪件事,因为那时我已经离开了他。
离开他之前我从来不知道我竟患有选择困难症,以往与他在一起时,我都是第一遵循他的意见,他说吃咸的我便不会想放糖,他说吃肉我便勿须考虑晚饭吃不吃面——事实上我更喜欢喝粥。
脱离雷狮海盗团之后我四处游荡,自此不再顾虑雷狮,豆腐脑想吃甜的便吃甜的,晚饭想喝粥便喝粥,早上想几点起床便几点起床,偶尔会在洗衣服和买饭之间纠结,很快便都丢在一旁,摔到床上继续蒙头大睡。尽管醒了之后还要再次做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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